20株国04 (163676):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品种一)2024年债券回售实施公告

原标题:20株国04 :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品种一)2024年债券回售实施公告

债券代码:163676.SH 债券简称:20株国04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品种一)

2024年债券回售实施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根据《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品种一)募集说明

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

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 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品

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株洲市

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选择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2、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

续持有债券。

3、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对回售债券的转售承

担全部责任。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次回售申报可撤销。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登记期: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8日。

2、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以一手为一个回售单位,

即回售数量必须是一手的整数倍(一手为10张)。

3、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

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可撤销。如果

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

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4、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

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

券。

5、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22日至2025

年5月28日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方式办理撤销回售撤销业务。

6、回售资金兑付日:2024年 7月3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

兑付。

7、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售债券的转售,转售完成

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二、回售资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

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

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

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

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回售资金兑付日2个交易日前将

本期债券的回售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

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回售资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

券回售资金。

三、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神农城森林路268号

联系人:李欣杰

联系电话:0731-28686526

2、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B座6层

联系人:徐海栋

联系电话:010-57617040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联系人:曹伊楠

联系电话:021-6860625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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