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解读|《前海总规》重磅发布,如何利好深港金融发展?
- 财经快讯
- 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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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曹媛 深圳报道
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
13年前,这里还是一片滩涂。2010年8月,《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2010-2020 年)》获批复实施,让这里一步步成为了链接深港金融业的门户枢纽。
2021年《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正式发布,2022年“深港风投创投18条”出台,2023年“金融支持前海30条”出台……利好政策先后出台,前海金融服务业不断按下“加速键”。
13年后,前海早已从一片滩涂到高楼林立。目前,启用2年的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已入驻汇丰集团、瑞银集团等330余家全球金融机构,其中约25%的机构是港资、外资。目前,前海以金融业为首的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达52.5%。
如今,前海金融服务产业又迎来了新的利好。
12月21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前海总规》)全文对外正式发布。
《前海总规》提出“深化金融业开放创新”,并从深化深港金融融合发展、提升金融服务深港实体经济发展水平、创新前海金融监管机制三方面着手。《前海总规》也提出了发展目标,到2025年前海的港资、外资金融机构达300家。
“聚金”:深化深港金融融合发展
目前,深港两地金融合作正从早期的机构互设、人才互动,逐步向金融机制衔接、市场对接、业务融合、资质互认等深层次合作迈进。记者注意到,《前海总规》便是从机构、市场、业务、数据互联互通等方面着手推动深港金融融合发展。
其中,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便是前海着力打造的金融机构聚集地。《前海总规》提到,高水平建设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及外资银行、保险机构在前海设立分支机构及独资或合资法人金融机构,以及符合条件的证券机构设立独资或合资 法人金融机构;允许香港私人银行、 家族财富管理机构等在前海设立专营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资 产管理机构在前海设立合资理财公司,依法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
作为前海印记,伫立前海湾畔的前海石形若风帆,寓意着“扬帆起航”的前海精神。前海石的对面,便是前海“双扩容”后重点打造的核心地标―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
今年6月,作为全国首家“双牌照”境外银行,大新银行深圳分行落户前海嘉里中心。大新银行(中国)行长何嘉扬向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表示,在已有子行基础上设立分行,主要原因是利用“双牌照”优势,通过分行和子行的协同互补,配合集团“三地四平台”战略(即在香港、澳门和内地拥有大新银行、澳门商业银行、大新银行(中国)及大新银行深圳分行“四大平台”)在粤港澳大湾区拓展更多业务。
此外,《前海总规》也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跨境业务,如跨境保险业务、跨境投资、跨境证券投资、跨境资产管理、跨境融资等。
例如,为服务港人港企在深发展,跨境保险产品不断创新,“三地车险一地投保”有效解决了深港机动车险差异大、跨境车主多地投保的痛点;跨境医疗险打通了境内外优质医疗资源,实现了医疗服务和费用补偿的无缝对接。
在跨境投资方面,《前海总规》提出深化前海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QDIE)试点,拓宽居民跨境投资渠道。瑞银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何秀鸿便告诉记者,“通过瑞富众平台,让投资者在境内即可以满足覆盖中国及海外的资产配置需求,当中,海外产品包括QDII、MRF(香港互认基金)、QDLP等,未来也会逐步上线QDIE等产品。”
此外,《前海总规》还提出支持前海基金公司积极参与交易所买卖基金(ETF)互挂,以及内地与香港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互认。恒生前海基金总经理刘宇对此表示,ETF的互联互通,可以丰富交易品种,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便利和机会。同时,有利于扩大内地与香港ETF市场的管理规模,提升ETF市场的活跃度,ETF需求的提升也将为两地资产管理人带来新机遇,有利于拓展基金公司的国际业务。
“更为重要的是,随着各类行业主题ETF逐步进入海外投资者的视野,将能更好地反映国内实体经济的发展逻辑和脉络,从而改善A股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带来更多长线资金。”他强调。
除金融机构互联互通外,“数据过河”也热议多年。《前海总规》强调,支持香港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研发中心、数据中心、运营中心等,试点征信数据等金融数据深港跨境流动。
此外,《前海总规》还提及了研究拓展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功能及试点银行范围、开展数字人民币跨境试点、支持深圳前海联合交易中心探索期现货联动发展等一系列深化深港金融融合发展的具体政策。
“从前海合作区的成立到前海金融城的启用,前海已经云集了一批有代表性的财富管理机构,如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这类财富管理机构的集聚为行业生态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人才支持。”何秀鸿向记者表示。
“务实”:金融服务深港实体经济
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业的天职。《前海总规》强调要提升金融服务深港实体经济发展水平。
记者发现,《前海总规》提及的实体经济服务范围,主要指向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等实体经济薄弱环节及国家重点支持领域。
首先,为支持科技创新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前海总规》提出支持银行机构设立科技支行,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创保险等服务模式;支持金融机构通过科技手段开展产品、业务、模式、业态创新,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
目前,诸多金融机构也在通过业务、产品创新等支持科技创新和中小微企业发展。2019年,众安银行成为香港首间持牌虚拟银行,其技术中心便设在深圳,目前其用户数量已突破70万规模。
众安国际总裁许炜向记者表示,作为一家数字银行,需要发挥数据和技术的差异化能力服务实体经济。“我们是香港中小微开户最方便的银行之一,最快2小时就可以完成企业开户。同时,作为中小企业出海的金融服务助手,众安银行也在探索相应的产品服务,借助金融科技更好更快服务中小微企业。”
而绿色发展也是目前国家重点支持领域。《前海总规》强调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探索参与港澳绿色金融市场,研究绿色金融(交易)产品、标准互认可行性。
“目前高新技术、绿色生产等产业是我行关注的焦点。”作为全国首家“双牌照”境外银行,大新银行(中国)行长何嘉扬介绍道,“我行在佛山开展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我行为初创企业定制化地提供了信贷支持,协助企业展开产业化生产,既扶持了企业的发展,也得以让最新的科技技术服务大众,推动新经济发展。”
除银行机构外,《前海总规》也强调要建设国际风投创投聚集区,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众所周知,风投创投是培育、孵化科创项目的重要金融力量。
弘毅投资大湾区平台负责人胡玲玲告诉记者,“深圳产业资源丰厚,像数字创意、生命健康(含医疗器械)、数字科技、绿色低碳等赛道弘毅都擅长也都看好。”
2010年,弘毅投资成为首家进驻深圳前海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截至目前,前海风投创投集聚区已入驻130家风投创投及国际资管机构,管理基金规模1619亿元。
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始终是金融机构的业务焦点。
监管:创新前海金融监管机制
创新必然伴随着风险,而监管的契合是金融活动得以开展的保障。
在深港两地开展各项金融创新业务时,《前海总规》也强调要创新前海金融监管机制。政策首先提出要加强深港监管合作,与香港建立跨境金融监管联席协同机制,为两地金融机构进行跨境业务提供更大便利。
“跨境金融涉及较多的资金的国际流动,监管的难度较大,应通过创新和协作加强金融监管。”中山大学国际金融学院教授周天芸向记者表示,建立基于电子围网系统的跨境金融管理体系,实现跨境资金“管得住、放得开”,同时,合作区共同建立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金融监测管理体系,构建金融“防火墙”。
其次,《前海总规》提及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加强与香港金融科技“监管沙盒”对接,支持一批具有跨境特色的应用项目开展试点。《前海总规》还提到推动科技监管创新与应用,开展跨境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监管创新。
目前有哪些监管科技能够比较有效地作用在跨境金融监管上?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金融发展与国资国企研究所执行所长余凌曲此前对记者表示,比如涉及到跨境资金流动,反洗钱领域的监管科技正在广泛开展,其次跨境监管的沙盒机制也在开展,在目前跨境资金流动特别频繁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工方式的传统方式很难发现的,监管科技能够有效发挥作用。
此外,为加大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惩罚力度,《前海总规》还提到要高标准建设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2022年,深圳国际仲裁院(SCIA)新总部正式进驻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助力前海打造成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优选地。数据显示,2022年,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案件当事人涉及38个国家和地区,总争议金额人民币1272亿元。
“若想要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内外金融服务一体化与金融资源配置的大幅度提升以及国际金融枢纽建设和金融资源的国际化配置,还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广东金融学院副校长易行健此前强调,“在这过程中需要有效加强监管协调、健全容错试错机制、更全面和更深入推进金融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