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20恒大05 (149258): 关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诉讼信息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原标题:20恒大05 : 关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诉讼信息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诉讼]20恒大05 (149258): 关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诉讼信息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关于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诉讼信息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19恒大 01 债券代码:155406.SH 19恒大 02 155407.SH 20恒大 01 149021.SZ 20恒大 02 149128.SZ 20恒大 03 149139.SZ 20恒大 04 149247.SZ 20恒大 05 149258.SZ 21恒大 01 149467.SZ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12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恒大地产”)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1、19恒大 01、19恒大 02
发行主体: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本期公司债券品种一发行规模不超过 200亿元(含 200亿元),品种二发行规模不超过 200亿元(含 200亿元);本期债券设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本期债券品种一和品种二总计发行规模不超过 200亿元(含 200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4年期,附第 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 5年期,附第 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第 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二的第 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第 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15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二的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15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的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二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二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二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公告之日起 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一/二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一/二并接受上述调整。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二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二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薄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9年 5月 6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 2020年至 2023年每年的 5月 6日,若投资者第 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年至 2021年每年的 5月 6日。其中未回售部分债券 2021年 5月 6日-2023年 5月 5日的利息已展期至 2024年 5月 6日支付。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 2020年 5月 6日、2021年 5月 6日及 2024年5月 6日,若投资者第 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 5月 6日、2021年 5月 6日和 2024年 5月 6日。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9年 5月 6日至 2024年 5月 5日(其中 2021-2024年度计息期间为 2021年 5月 6日至 2024年 5月 5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9年 5月 6日至 2024年 5月 5日(其中 2021-2024年度计息期间为 2021年 5月 6日至 2024年 5月 5日)。

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 2024年 5月 6日,若投资者第 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年 5月 6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期为 2024年 5月 6日,若投资者第 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年 5月 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债券、支付公司债券利息。

2、20恒大 01
发行主体: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45亿元(含 45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3年期,附第 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的第 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 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公告之日起 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登记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薄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0年 1月 8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年 1月 8日,2022年 7月 8日及 2023年 1月 8日,若投资者第 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 1月 8日和 2022年 7月 8日,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20年 1月8日至 2022年 7月 7日(其中 2021-2022年度计息期间为 2021年 1月 8日至2022年 7月 7日)。

若投资者第 2年末未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未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年 1月 8日、2022年 7月 8日和 2023年 1月 8日,计息期限为 2020年 1月 8日至 2023年 1月 7日(其中 2021-2022年度计息期间为 2021年 1月 8日至 2022年 7月 7日)。

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境内其他公司债券利息在本期债券付息日前进行兑付的,则本期债券付息日将提前至该情形发生日。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3年 1月 8日,若投资者第 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年 7月 8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境内其他公司债券本金在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兑付日前进行兑付的,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兑付日将提前至该情形发生日。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债券。

3、20恒大 02
发行主体: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规模: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40亿元(含 40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3年期,附第 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的第 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 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公告之日起 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登记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薄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0年 5月 26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年 5月 26日及 2024年 5月 26日,若投资者第 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年 5月 26日及 2024年 5月 26日,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20年 5月 26日至 2024年5月 25日(其中 2021-2023年度计息期间为 2021年 5月 26日至 2024年 5月 25日)。

若投资者第 2年末未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未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年 5月 26日和 2024年 5月 26日,计息期限为 2020年 5月 26日至 2024年 5月25日(其中 2021-2023年度计息期间为 2021年 5月 26日至 2024年 5月 25日)。

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4年 5月 26日,若投资者第 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年 5月 2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债券。

4、20恒大 03
发行主体: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发行规模: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25亿元(含 25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3年期,附第 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的第 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 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公告之日起 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登记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薄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0年 6月 5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年 6月 5日及 2024年 6月 5日。若投资者第 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年 6月 5日和2024年 6月 5日,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20年 6月 5日至 2024年 6月4日(其中 2021-2023年度计息期间为 2021年 6月 5日至 2024年 6月 4日)。

若投资者第 2年末未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未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年 6月 5日和 2024年 6月 5日,计息期限为 2020年 6月 5日至 2024年 6月 4日(其中 2021-2023年度计息期间为 2021年 6月 5日至 2024年 6月 4日)。

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4年 6月 5日,若投资者第 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年 6月 5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债券。

5、20恒大 04
发行主体: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40亿元(含 40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年期,附第 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的第 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公告之日起 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证券法》(2019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薄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0年 9月 23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年至 2025年每年的 9月 23日,若投资者第 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年至 2023年每年的 9月 23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其根据“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2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的决议,本期债券于 2020年 9月 23日至 2022年 9月 22日期间的利息支付时间,调整至 2023年 3月 23日。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5年 9月 23日,若投资者第 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年 9月 23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债券。

6、20恒大 05
发行主体: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规模: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21亿元(含 21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年期,附第 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的第 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公告之日起 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证券法》(2019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薄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0年 10月 19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年至 2025年每年的 10月 19日,若投资者第 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年至 2024年每年的 10月 19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其中 2021年 10月 19日-2023年10月 18日的利息已展期至 2024年 10月 19日支付。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5年 10月 19日,若投资者第 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年 10月 19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并进行专项管理。

7、21恒大 01
发行主体: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82亿元(含 82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年期,附第 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的第 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公告之日起 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证券法》(2019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薄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年 4月 27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年至 2026年每年的 4月 27日,若投资者第 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年至 2024年每年的 4月 27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其中 2021年 4月 27日-2023年 4月 26日的利息已展期至 2024年 4月 27日支付。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6年 4月 27日,若投资者第 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年 4月 27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如有),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债券本金。

二、本次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近日,发行人发布关于控股股东中国恒大集团(以下简称“中国恒大”,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中国恒大集团”)涉及诉讼信息的公告,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中国恒大注意到恒大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恒大的附属公司)于 2023年 11月 28日发出的公告,内容有关其附属公司金碧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碧物业”),就其人民币 20亿元存单质押担保被银行强制执行一事向包括中国恒大及三家相关附属公司提出追偿约人民币 199,631.25万元款项及暂计利息约人民币 15,206.28万元。

于《公告》日期,中国恒大及相关附属公司未收到中国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金碧物业提出诉讼的通知。中国恒大将咨询法律意见以维护中国恒大的合法权利。中国恒大将适时就上述诉讼的任何重大进展刊发进一步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本报告依据公开信息及相关公告内容披露。报告提及的重大事项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具有重大影响,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相关事项请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中信建投证券恒大地产债券项目组
联系电话:010-56052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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