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能源矿产安全 推进矿业法治建设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徐蔚冰  

  11月19日,第三届中国矿业法治高峰论坛暨依法保障矿产资源安全闭门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会议以“聚焦能源矿产安全,推进矿业法治建设”为主题,围绕《矿产资源法》修改、2023年矿业法治建设回顾、2024年矿业法治课题研究方向和两会提案、矿产资源安全保障立法、矿与自然和谐共生、找矿突破和增储上产、矿企合规管理、矿业法治基础研究、矿业典型案例发布、矿法实用教材编写、矿业法治宣传、矿业法治复合型人才培养、多维立体跨界综合矿业服务、矿业调解与仲裁平台建设、矿业走出去风险防控等话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研讨。  

  我国92%以上的一次能源、80%以上的工业原材料、70%以上的农业生产资料,源于矿产资源。2021年11月18日,矿产安全被写入《国家安全战略(2021-2025年)》之中,提出“确保粮食安全、能源矿产安全”,这是国家首次将矿产安全与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相提并论。2022年10月2日,《习近平给山东省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全体地质工作者的回信》中指出,“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我国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也在持续增加,多个矿种难以实现自给自足,个别矿种对外进口依存度超过90%,12个矿种对外进口依存度超过50%,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矿产品生产国、进口国和消费国,并且多个矿种容易被进口集中度过高的国家卡脖子。如何保障我国的矿产资源安全,是关乎我国经济安全和军事安全的头等大事。  

  2023年是我国的矿政改革年,《矿产资源法》修改被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之中,国务院制定的《自然保护区条例》正在修改;制约我国矿业发展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7〕35号)被《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所取代;有利于矿业发展的《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相继出台。本次论坛在矿业法治建设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召开,有利于汇集各方智慧助力矿业法治建设。  

  面对俄乌战争、中东局势、美欧牵制、后疫情时代等异常复杂多变的国内外政治经济军事形势,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矿业如何直面挑战和机遇、如何做好基础矿业法治研究、如何做好矿业法治人才培养、如何做好矿企合规管理、如何做好矿业法治宣传、如何构建矿业法治体系、如何建设矿业调解和仲裁平台、如何实现矿与自然和谐共生、如何推进矿业服务一体化、如何助力找矿突破和增储上产、如何依法保障我国矿产能源安全、如何护航我国矿业走出去、如何为国家建言献策等,与会专家从不同视角分别提出了各自的设想和建议。  

  上午的第三届中国矿业法治高峰论坛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主办,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支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资源能源教育分会承办。  

聚焦能源矿产安全 推进矿业法治建设

  下午的依法保障矿产资源安全闭门研讨会由中国应急管理大学(筹)、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中国矿业联合会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中国矿产资源与材料应用协同创新平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中安智库、远望智库、尼日利亚中国矿业联合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贵州省法学会能源资源法学会、中国职业健康协会法律服务分会、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法学系、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法学院法学系、内蒙古大学法学院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中国矿业法治高峰论坛组委会、中国矿业仲裁论坛组委会、中国矿业律师30人论坛组委会联合主办。  

  在论坛上,原地质矿产部副总工程师、原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副主任李裕伟研究员作了题为《矿法基本问题研究》的报告。他指出了矿法修改应当解决的基础问题;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负责人、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原司长鞠建华作了题为《矿业行业需要重点研究和关注的几个问题》的报告,指出了矿政管理所面临的挑战;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中心主任、地大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名誉主任李显冬教授作了题为《<矿产资源法>修改的焦点问题》的报告,指出了矿法修改面临的焦点问题;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管学院彭涛教授作了题为《矿业法治人才培养》的报告,介绍了人才培养的经验和心得;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法律服务分会主任栾政明作了题为《<矿产资源法>修改十点建议》,提出了矿法修改的具体建议;地大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曹旭升律师作了题为“用智库思维提供立体综合的矿业法治服务”的报告,分享了为矿业企业提供立体综合矿业服务的成功经验。  

  在论坛上,高校代表、研究机构代表、企业代表、矿业律师代表和其他参会代表发起成立了矿业法治创新研究联盟,旨在利用共享智库理念开展矿业法治创新研究,建立矿业法治基础研究共享机制和定期蹉商机制及矿业典型案例定期发布机制,联合编纂矿法实用教材,组建矿业法治讲师团,落实矿业法治复合型人才培养计划,定期召开会议分享矿业法治研究成果。  

  下午的《依法保障矿产资源安全闭门研讨会》由曹旭升律师主持。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副书记兼副局长、中国矿业联合会副会长任辉介绍了2023年课题研究情况和2024年课题研究设想,希望更多的专家参与矿业关键性课题的研究。中国矿产资源与材料应用协同创新平台秘书长陈宇清介绍了中国工程院《保障我国矿产资源安全》项目课题研究进展和2024年课题研究设想,希望更多的专家加入课题组参与课题研究。其他与会专家分别就2023年矿业法治研究成果进行了分享,提出了诸多具体建议。  

  与会专家认为:《矿产资源法》的修改关乎矿业行业的长远发展和矿产资源安全,应当加大矿业法治基础研究力度、加大矿业法治人才培养投入等。总之,应当从立法层面切实保障矿产资源安全。  

  与会专家形成共识:需要更多的智库机构开展矿业法治基础研究,共同为矿法和配套法规政策修改、为矿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中国矿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我国矿产资源安全、为我国矿业走出去建言献策,需要共同推进矿业法治建设,开启矿业法治人才培养计划,加大矿业法治宣传力度,实现矿产资源安全和矿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与会专家商定:各参会专家将通过矿业万里行深入一线调研,通过矿业人大讲堂开展公益宣传,通过召开各种会议汇聚各方智慧,通过交流互动分享研究成果,通过建言献策保障矿产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