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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审查平均周期缩短至16个月,位居世界前列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公开发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2月26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关情况。

  据悉,新修改的专利法已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专利法在加强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保护、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完善专利授权制度等方面作出多项新的制度安排,包括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开放许可制度、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等。为保证新专利法的有效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步开展了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研究论证工作,形成《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经司法部审议后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

  “此次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修改,是知识产权法治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对全面落实新修改的专利法、完善我国专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将系统提升我国专利工作水平,更好满足创新驱动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现实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说。

  申长雨介绍,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共13章149条。修改的具体内容主要涉及五个方面:一是完善专利申请制度,便利申请人和创新主体。包括优化专利申请流程,细化局部外观设计制度,放宽新颖性宽限期的规定,完善优先权相关制度等。二是完善专利审查制度,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效率。包括规范专利申请行为,完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审查制度,增加延迟审查制度,完善专利复审制度等。三是加强专利行政保护,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包括细化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完善专利纠纷处理和调解制度,明确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的界定标准等。四是加强专利公共服务,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包括增加强制代理例外规定,提升专利信息公共服务能力,细化开放许可制度,完善职务发明相关规定等。五是加强同国际规则的衔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包括明确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法律地位和审查程序,在优先权要求、新颖性宽限期、分案申请等方面与国内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制度作出衔接性规定等。

  专利审查是专利保护和运用的前提,实施细则对专利审查作出多项重要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部长魏保志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推进专利审查的理念更新、技术革新和工作创新,专利审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发明专利结案准确率达到94.2%,审查质量用户满意度指数提升至86.3,质量底色更加彰显;发明专利审查平均周期已缩短至16个月,审查效率持续提高。按照国际审查周期可比口径来统计,从申请至授权,我国审查周期短于美、欧、日、韩四国,位居世界前列。

  魏保志表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法律要求,一是发布新版《专利审查指南》和《专利审查指南修订导读》,持续完善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保护规则和审查标准,促进我国产业创新发展;二是突出质量导向,加强审查能力建设,把好授权关,持续提升审查质量和效率;三是配合细则实施,发布《专利申请指南》,同时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持续提升专利申请便利化水平。

  “未来,面对技术更新迭代速度的加快和产业变革的提速,我们依然需要不断加大创新投入力度,继续在相关领域取得新突破新进展,持续提高产品附加值,形成产业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培育更多新质生产力,这就要更好发挥专利在促进科技创新和新产业新赛道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申长雨说。

  申长雨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持续完善新领域新业态专利审查标准,综合运用多种审查模式,助力绿色低碳技术和未来产业领域专利申请获权,为新能源新材料等绿色低碳技术和量子信息、生命科学、类脑智能等未来产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供给;大力培育绿色低碳技术和未来产业高价值专利,支持建设运行相关产业专利池,并鼓励探索开展专利开源,更好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助力产业做大做强;加大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同时,指导企业做好海外专利布局,提高抗风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经济日报记者 郭静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