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井贡酒:根据增值税的计算原理,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投资者:董秘您好,我是古井贡酒的小股东,在此有一个问题求教:2023年半年报里,附注p125,显示: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为2.49亿,由此可得出当期消费税和增值税的合计数为2.49/0.12=20.75亿元,而消费税为13.11亿,可知道增值税为20.75-13.11=7.64亿。用增值税金额除以主营收入112.56,即7.64/112.56=6.79%,也就是增值税率。请问:增值税率为啥不是13%?

古井贡酒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增值税的计算原理,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受进项税额抵减和部分业务增值税应税税率为6%、3%等影响,公司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除以当期收入会低于13%。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古井贡酒:根据增值税的计算原理,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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