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长产K1 : 关于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信托保险
- 2024-02-11
- 72474
原标题:23长产K1 : 关于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关于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理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3长产 K1 债券代码: 115296.SH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或“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黎苑楚,男,1969年 9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历任省科技情报研究所《科技进步与对策》杂志社编辑部副主任、业务办公室主任、长江咨询评估中心主任、党委委员、副所长,省科技信息研究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省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主任、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处处长、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省科学技术厅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联络协调办公室主任、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省政协第十二届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总经理、董事。2023年 6月起任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二)新聘人员的基本情况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马恒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鄂政任【2023】204号,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马恒同志为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黎苑楚同志的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新聘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马恒,男,汉族,湖北随州人,1981年 9月生,博士研究生,理学博士学位。历任武汉大学化学学院教师,随县三里岗镇党委第一副书记、三里岗镇杨家鹏村第一书记,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湖北省国营万福店农场场长、随县万福镇镇长、随县县委委员,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发改委工业处副处长,省高投公司投资部副部长、投资部部长,省高投集团基金(事业)部部长、总经济师,湖北产融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省高投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长江产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长江创投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上述人员任职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不存在被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情形或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发行人本次总经理变动已完成内部决策程序,但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发行人将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及时向市场监管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二)影响分析
本次湖北省人民政府对发行人总经理的任命为正常人事调整,对发行人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情况及偿债能力良好,上述人事调整不会对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 23长产 K1的受托管理人,认为上述事宜对发行人的经营和 23长产 K1的偿债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 23长产 K1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关于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理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3长产 K1 债券代码: 115296.SH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或“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债券简称 | 发行规模 | 发行首日 | 期限(年) | 发行利率 |
23长产 K1 | 160,000 | 2023-04-20 | 5(3+2) | 3.20% |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黎苑楚,男,1969年 9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历任省科技情报研究所《科技进步与对策》杂志社编辑部副主任、业务办公室主任、长江咨询评估中心主任、党委委员、副所长,省科技信息研究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省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主任、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处处长、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省科学技术厅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联络协调办公室主任、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省政协第十二届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总经理、董事。2023年 6月起任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二)新聘人员的基本情况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马恒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鄂政任【2023】204号,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马恒同志为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黎苑楚同志的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新聘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马恒,男,汉族,湖北随州人,1981年 9月生,博士研究生,理学博士学位。历任武汉大学化学学院教师,随县三里岗镇党委第一副书记、三里岗镇杨家鹏村第一书记,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湖北省国营万福店农场场长、随县万福镇镇长、随县县委委员,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发改委工业处副处长,省高投公司投资部副部长、投资部部长,省高投集团基金(事业)部部长、总经济师,湖北产融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省高投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长江产业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长江创投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上述人员任职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不存在被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情形或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发行人本次总经理变动已完成内部决策程序,但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发行人将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及时向市场监管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二)影响分析
本次湖北省人民政府对发行人总经理的任命为正常人事调整,对发行人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情况及偿债能力良好,上述人事调整不会对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 23长产 K1的受托管理人,认为上述事宜对发行人的经营和 23长产 K1的偿债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 23长产 K1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