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国厚01 (112923): 关于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 财经股票
- 2024-06-14
- 51209
债券代码:112923.SZ 债券简称:19国厚 01
关于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持有人:
根据发行人提议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规定,我司作为受托管理人于2024年6月3日发布了《关于召开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6月6日发布了《关于召开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补充通知”),定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9国厚01,债券代码:112923。
2、发行规模: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分期发行;本期发行人民币4亿元。
3、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向合格投资者公开方式发行。
4、发行对象:本期债券以公开方式向具备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进行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200人。
5、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3+2)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报告日,本期债券已回售2.21亿元,债券余额1.79亿元。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通过发行时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8、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7%,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0、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记载。
11、发行首日:本期债券的发行首日为2019年6月27日。
12、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9年6月27日。
13、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4年每年的6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登记日:2024年 6月 7 日(以下午 15:30 时交易时间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4、会议时间:2024年 6月12日9:00 至12: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通讯方式召开,以腾讯会议形式进行参会
6、表决方式: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记名投票表决,其中,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须于2024年6月12日12:00前将表决票发至受托管理人联系邮箱wuzi@xbmail.com.cn。
7、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权利:(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期发行债券之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不必是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
(2)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提出议案,但不能行使表决权,并且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
①债券发行人;
②持有本期债券且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债券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股东;③其他重要关联方;
④受托管理人。
三、会议审议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份额占本期债券未偿还且有表决权份额的比例为96.35%,符合会议召开的比例要求。
议案一:《关于豁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等相关要求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本次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通过,其中同意64.05%,反对35.95%,弃权0.00%,同意票数超过出席会议的代表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议案二:《关于“19国厚01”展期兑付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本次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通过,其中同意63.80%,反对36.20%,弃权0.00%,同意票数超过出席会议的代表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议案三:《关于要求发行人对本期债券追加担保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本次会议补充通知)
表决结果:未通过,其中同意36.20%,反对63.80%,弃权0.00%,同意票数未超过出席会议的代表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见证情况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参会人员资格、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北京颐合中鸿(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 为《关千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之盖章页)